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一、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的方式: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认,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小编提醒您,抚养费诉讼时效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即要求支付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