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于医疗纠纷可以采取哪些解决途径

  一、对于医疗纠纷可以采取哪些解决途径

  医疗纠纷有以下几种处理途径: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

  最高法院规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并不仅只是个程序上对当事人的安慰,给一个平息不满情绪的缓冲,而是对过去这一作法的否定。因为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无疑等于医疗事故的鉴定就等于法院的判决,因为没有或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但不能胜诉,你连起诉的资格都没有。而过去的医疗事故鉴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鉴定委员会常由当地的医疗专家组成,由其进行鉴定,无异于让他们自己给自己鉴定,其公平性大打折扣,患者也很难相信。

  2、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医生是医院的主宰,是患者的上帝。可以说是掌握着患者的命运,有的医生往不认为自己是给患者治病,为患者服务的,而是患者有求于自己。

  3、坚持过错原则

  这里的过错原则,不仅是在对患者治疗中的过错,包括在履行医疗合同整个过程中的过错。即在履行医疗合同中违反了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即属于有过错。实质上就是合同约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合同的某一方违反了合同原则,就要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

  三、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因医疗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