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为境外收购国家机密罪的适用标准有哪些

  一、为境外收购国家机密罪的适用标准有哪些

  为境外收购国家机密构成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该罪的适用标准有:

  1、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的追诉时效

  小编提醒您,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因此追诉期限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被判刑会留下案底吗

  小编提醒您,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被判刑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