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告主体不适格是什么意思

  一、被告主体不适格是什么意思

  被告不适格是指被告不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即被告与原告没有争议,对原告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的影响,也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不适格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开庭审理流程是什么

  开庭审理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6、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判决宣告,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三、被告收到传票后需多长时间进行开庭

  小编提醒您,被告收到传票后需多长时间进行开庭,如下分析:

  收到法院传票后一般会直接通知开庭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但肯定是在审限内,一审的普通程序,即合议庭程序审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