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撤销行政复议后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一、撤销行政复议后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撤回行政复议能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二、行政复议的详细办理流程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详细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三、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

  小编提醒您,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如下:

  1、首部:标题写“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正文:先写明案由和申请复议的时间等,然后提出撤回复议申请的请求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其中,撤回申请的理由可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3、尾部及附项:致送复议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