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角度看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区别
一、法律角度看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区别
1、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2、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3、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工程范围和内容。
2、工程变更。
3、支付条件。
4、保留金和缺陷责任期。
5、拖延工期违约损失偿金。
6、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可以转移责任义务和风险给分包商,但并不因此而解除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三、劳务分包合同有效的情形
1、是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
2、是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还有焊接还有钣金、架线)等等;
3、是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以及小型机具和辅料的。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