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合同未解除单位多长时间后可以申请仲裁

  一、劳动合同未解除单位多长时间后可以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年内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如何办理劳动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该申请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小编提醒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明文件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