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的区别和联系
一、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的区别和联系
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相同点是平均收益等于市场价格。
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完全竞争属于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状况,而垄断竞争属于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
2、特点不同,完全竞争市场上有许多生产者和消费者,而垄断竞争短期是零利润或低额利润,在长期则是暴利;
3、影响价格的能力不同,完全竞争单个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没有影响价格的能力,而垄断竞争市场反之;
4、资源利用不同。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都在长期和短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处运营。而在垄断条件下,虽然厂商所用的工厂是以最低平均成本生产长期均衡产量的,但所用的工厂本身,并不是可能的平均成本最低的工厂。一般说来,如果垄断厂商扩张其长期均衡产量,那么,它就能够利用平均成本更低的工厂。
5、价格和产量不同。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而且,厂商的长期利润为零,所以,在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时,水平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的最高点;产品的均衡价格最低,它等于最低的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产量最高。而在垄断市场上,厂商在长期内获得利润,所以,在垄断厂商的长期均衡时,向右下方倾斜的、相对比较陡峭的需求曲线与LAC曲线相交;产品的均衡价格最高,且大于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数量最低。
6、垄断造成的净损失不同;
7、合并的福利效应不同。
二、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特点
1、限制竞争行为紧紧依附于其自然垄断地位。
2、限制竞争行为往往借助或依托政府部门或其他公用企业的行政权力、特殊地位、行业优势得以实现。
3、不少限制竞争行为的实施与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密切相关。
三、垄断竞争的后果
小编提醒您,垄断造成的后果:
1、影响行业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2、响经济运行效率和科技进步;
3、影响市场价格信号的正常发挥;
4、影响消费者福利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