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流程
一、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流程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
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二、拆迁纠纷应该由哪个机构提起诉讼
拆迁纠纷可以找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小编提醒您,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