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忘记写财产保全怎么办理
一、起诉书忘记写财产保全怎么办理
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时限是多久
如果是诉讼前财产保全,可以随时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讼中财产保全,只要立案完毕即可在案件审结完毕前向审理案件的法官申请财产保全。
因此,如果认为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保全。
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
1、提起主体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中财产保全一般由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前提条件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前提条件是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诉中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难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3、申请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有权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
5、裁定时间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情况不紧急的,可以适当延长作出裁定的时间。
6、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