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符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一、如何符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符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
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支付令申请书一份。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书应加盖公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申请书需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各一份,参照民事案件主体资格材料的规定;受委托代为申请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为涉港、涉澳、涉台、外国自然人、外国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照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的规定。
3、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间存在简单、明确法律关系,且债权债务数额已确定、到期、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材料复印件,该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无异。
三、支付令提异议后如何处理
支付令提异议后的处理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异议之后,人民法院认定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支付令失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