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动产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不动产登记办理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需要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要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二、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用

  登记不动产权证书的作用是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规范登记的行为。不动产证是购房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更是购房者落户的必要条件。不动产证是房产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的重要凭证,没有办理不动产证,这些行为便不能进行。不动产证是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法律依据。房屋的使用年限一到或者是受政策、规划的影响,房屋需要拆迁时,不动产证是获得政策或者相关拆迁法规的拆迁赔偿的重要依据。

  三、申请不动产证多久下来

  申请不动产证一般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能办下来。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