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哪些条件可以立即执行死刑
一、根据哪些条件可以立即执行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如下:
1、故意犯罪;
2、核实属实等重大犯罪发生;
3、手段极其残忍;
4、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等,危害国家刑法的,可以执行死刑。
二、死刑一般在哪里执行
死刑一般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一般是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的方式有枪决或者注射等。
小编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二十五条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四百二十六条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三、死刑判决后的程序
死刑判决后的程序如下:
1、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交付执行。超过7日没有执行死刑的,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近亲属提出会见被告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的,应当在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死刑可以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和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
4、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验明正身,还要讯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6、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有关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