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同居时共有财产如何界定

  一、同居时共有财产如何界定

  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具有以下要件:

  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

  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同居财产分割必须要公证吗

  同居财产分割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小编提醒您,所以公证并不是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