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治安拘留罚款什么时候交

  一、治安拘留罚款什么时候交

  治安拘留罚款交的方式是,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但是因法定情形需要当场交的可以当场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治安拘留一般几天放出来

  治安拘留一般五到十五日放出来,但治安拘留的处罚合并执行的,则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小编提醒您,例如结伙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三、治安拘留需要法院批准吗

  不需要治安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所以不需要法院判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