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准确判断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期限

  一、如何准确判断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期限

  如下准确判断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期限: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谁承担

  小编提醒您,交通伤残鉴定费用由加害人承担。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材料

  伤者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带齐如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4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伤者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其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9、伤者应携带伤残鉴定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