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复核申请书书写要点
一、房屋拆迁评估复核申请书书写要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机动车型号、机动车车牌号等;
2、复核请求:请求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划分事故责任,认定xxx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3、申请复核的事实经过和理由。
由于复核申请书中,陈述的事实经过和理由较为专业,最好找律师代写复核申请书,以最大可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房屋拆迁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关于估价报告的有效期,通常在估价报告中会有关于估价报告有效期的条款写明,我国《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房地产估价报告有效期一般为1年,即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起1年内有效。
小编提醒您,估价机构对估价报告有效期的规定可以短于1年,但不应长于1年。不管拆迁期限是多长,只要你估价报告过了报告上所载明的有效期(短于1年有效),估价报告即失效了,此时若还在拆迁期限内,且未签订拆迁许可协议,可要求重新评估。
三、房屋拆迁的形式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