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没有设立违约条款时如何处理违约情况
一、合同中没有设立违约条款时如何处理违约情况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出现合同违约后,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按法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当事人就违约责任承担产生纠纷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需要哪方面证据
想起诉对方合同违约可以准备以下证据:
1、合同原件、复印件;
2、载明合同要约、承诺内容的信函、数据电文;
3、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4、证明对方违约的其他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合同违约金是否应纳税
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当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属于整个经济业务中购销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附于购销业务的完成而存在的,通常表现形式有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等。
小编提醒您,如果违约金不依附于增值税应税业务而独立存在,就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