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一、如何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几种方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完毕之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行为。小编提醒您,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我国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
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都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是单方行为,当法定条件出现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依法直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