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注销算不算具体行政行为
一、驾驶证注销算不算具体行政行为
驾驶证注销算具体行政行为。注销驾驶证前,相关部门应向被注销者出示注销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否则被注销者可以拒绝,由于行政部门的过错给被注销者造成损害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救济渠道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就应告知被注销者。
二、注销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5)项至第(8)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三、驾驶证换领可以异地办理吗
驾驶证换领可以异地办理。小编提醒您,带上身份证原件、驾驶证、身体状况证明,然后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要注意的是,如果驾驶证已经到期忘记更换,到期时间不到一年,没关系可以正常到核发地更换,而如果到期时间在1-3年,那驾驶证就会被注销,必须重新考科目一才能换新的。而如果到期时间超过3年,驾驶证就直接作废了,需要重新从科目一考到科目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