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资税的计算方式
一、北京市工资税的计算方式
北京市工资税的计算方式是: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小编提醒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或60000万元/年,工资范围以及税率:
1、工资范围在1至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零;
2、工资范围在5000至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3、工资范围在8000至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十;
4、工资范围在17000至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其它。
三、免征个税的情形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