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进行分割

  一、恶意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进行分割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由债务人个人来承担。可以认定为夫妻债务的情况如下:

  1、该债务产生的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该债务的产生的原因是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

  3、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共同债务一方不还怎么办

  离婚共同债务一方不还的情况下,并不影响债权人主张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中的一人进行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小编提醒您,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促进了财产交易的安全性。

  三、夫妻债务诉讼期限规定是几年

  小编提醒您,夫妻债务诉讼期限规定是三年。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