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怎样的
一、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怎样的
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
拾得人拾到他人的物品有归还物品与保管物品的义务,不过同时,拾得人在特定的情形下也可以留置该物品。
遗失物善意取得留置权应发生在该遗失物的所有人应支付一定的必要费用却不支付或承诺给予拾得人一定的报酬并拒不支付等情形。在这些情形下,拾得遗失物品的当事人可以将该遗失物留置。
二、拾得遗失物是善意占有吗
拾得遗失物不是善意占有,而是恶意占有。小编提醒您,善意占有必须是买了一个无处分权人出卖的物,或者支付对价取得了一个无处分权人转移的债权。必须支付对价。
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三、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有哪些
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包括以下:
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
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3、留置权。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