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包括什么合同
一、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包括什么合同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合同如何合规撰写确保法律效力
小编提醒您,担保合同应按如下写: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保证的方式、保证期间、保证范围等条款;
5、最后双方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三、担保合同期限
担保合同期限的开始时间是:
1、按照合同的约定;
2、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或相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3、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