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交通事故营养费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有哪些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事故发生之日,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具体步骤是什么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