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是否属于婚姻无效行为的范畴
一、事实婚是否属于婚姻无效行为的范畴
事实婚姻不一定是无效的婚姻,若是事实婚姻满足了其中以下的情形,就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法律上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认定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
2、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
3、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法律区别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法律区别如下:
1、实质要件不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在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而非法同居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以公开的夫妻身份生活,非法同居并不以夫妻身份对外生活等。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