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种类
一、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种类
抵押方式有:
1、不动产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
4、财团抵押;
5、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能否将抵押权和债权一并转让
抵押权和债权是能够一起转让的。抵押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小编提醒您,因此如果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抵押权是否优先受偿法律如何规定
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