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违约如何处置抵押物财产

  一、债务违约如何处置抵押物财产

  债务违约处置抵押物财产是可以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处置,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哪些财产可供作为抵押物使用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筑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如何应对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的情况

  应对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的情况是抵押物价值超过了债务的,则抵押物拍卖之后清偿了欠款的余额返还给抵押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小编提醒您,《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