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是否还能够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判决

  一、离婚后是否还能够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判决

  离婚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后强制执行对孩子有影响吗

  没有。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及到子女的,因为强制执行的只是当事人,和其他人没有直接关系,虽然是子女但是子女并不属于当事人。被强制执行人一般都会限制出行,信用卡贷款之类有关信用的社会福利政策都会受到影响。

  1、父母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如果父母均去世了,而子女又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债务也需要一并继承,因此导致黑名单的债务需要子女来还清。而只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将父母列入信用黑名单,对子女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子女读书、消费、求职等都不会受到影响。

  2、除非是父母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样的话子女会被限制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同时也不能出国留学。

  三、离婚后强制执行申请期限

  小编提醒您,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