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拒绝债权通知应该怎样办理
一、债务人拒绝债权通知应该怎样办理
1、债务人不签收催款函逃避债务的清偿,建议债权人及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2、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小编提醒您,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权转让对担保人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对担保人的效力为,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无效,如果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则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