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已付又不想买了应该怎样处理好
一、定金已付又不想买了应该怎样处理好
交了定金后不想购买的,定金有两种处理情形: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收取定金一方可以退还定金;
2、如果收取定金一方不想解除合同,而交纳定金一方不想购买的,构成合同违约,收取定金一方可以不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1、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
2、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4、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5、意思表示真实。
6、主合同有效。
三、定金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