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子女的权利都包括哪些
一、探望子女的权利都包括哪些
法律规定的探望权的内容包含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的理由
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的理由如下: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5、探望权人有借机藏匿子女的企图或行为;
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
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
8、探望权人探望子女后,恶意地不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回直接抚养方;
9、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三、不给探视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