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籍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女方户籍如何处理
离婚后女方户籍的处理是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不变,也可以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离婚后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离婚之后的女方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二、离婚户口迁移的程序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三、离婚孩子的户口跟谁
小编提醒您,离婚后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抚养的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