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一、授权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授权公证委托书办理程序:
1、双方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双方签订的委托书,一同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双方无法同事到达现场的也可通过线上受理机构办理。
2、公证机关在收到资料后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委托予以受理并办理公证。如因提交材料不充分、或公证委托中涉及财产关系的,则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在此审核。
3、公证机关审核通过后双方即可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由本人签字盖章。
二、办理公证委托书应注意的事项
1、委托公证申请需要在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也可线上)。
2、无行为能力人不可以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的委托人必须经由双方监护人同意才可以生效。
3、委托行为是与法律相关的行为,需要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进行申请。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想法,委托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合规。
5、如果委托行为是委托人的单方面想法,则需受委托人接受委托时方可生效。
6、委托行为发生转移时,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的内容
小编提醒您,委托书应包含的内容有:
1、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现住址。
2、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关系。
3、委托原因。
4、具体、明确的委托权限。
5、具体的委托期限。
6、受委托人有无权利转委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