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辩护人的操作流程
一、委托辩护人的操作流程
1、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会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6、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委托一到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的辩护人的范围不限于律师,但在实际操作中,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二、刑事辩护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刑事辩护人有以下权利义务:
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诉诉讼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下列诉讼义务: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律师的法律援助等义务。
三、谁有权委托刑事辩护人
在服务费提醒您,以下人员有权委托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在被押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代为委托辩护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在被押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