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发生变化了应该怎么办
一、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发生变化了应该怎么办
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发生变化了应该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取一种方式处理:
一是先申请办理股权注销登记,然后再申请办理新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注销登记和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的要求提交材料即可;
二是申请变更登记,将已经登记的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变更为现在的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可以参照相关规定提交材料。质权人变化的,提交质权转让合同和新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变化的,提交质权转让合同、质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和新出质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区别
在民事法律规定当中,质权人与出质人主要有以下区别:
1、质权人是占有质物的人,出质人是提供质物的人,二者对质物的权利支配的依据上是不一样的。
2、二者的产生来源不一样,出质人是基于对债权的担保而产生的,质权人则是基于债权法定产生的。
3、二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样,质权人既对债务人享有请求的权利,也对质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出质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质物被偿还抵偿时,对债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出质人需要履行交付质物的义务,而质权人则需要在质押期间妥善保管质物。
三、出质人享有哪些义务
1、出质人的首要义务是向质权人交付权利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2、出质人的第二项义务是维护其该项权利的有效性。小编提醒您,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