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哪些证明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哪些证明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证明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多久

  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六个月左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原则上在6个月内应当执行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三、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取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收取的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