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含哪些方面

  一、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含哪些方面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含发包人和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施工合同有效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