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何种方式能够达成一般工伤赔偿纠纷的调解

  一、何种方式能够达成一般工伤赔偿纠纷的调解

  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由当地调解组织居中调解或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二、工伤赔偿申请所提交材料

  工伤赔偿申请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小编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赔偿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赔偿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