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醉驾如何处置
一、醉酒驾驶初犯应该怎么处理
醉驾初犯的处罚标准如下:
1、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吊销驾驶执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的犯罪嫌疑人,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醉酒驾驶初犯,应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除此以外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如罪名成立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初犯醉驾可否减轻刑罚
初犯醉驾不一定会从轻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3、血液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上的;
4、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非法使用麻醉药品的;
5、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6、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7、无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但是驾驶证被扣留、超出驾驶证年审期限未满一年、驾驶证记分满12分状态未满一年的除外;
8、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证的;
9、在被查处时有驾车逃跑或严重抗拒检查行为的;
10、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1、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12、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
三、醉驾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小编提醒您,醉驾立案后一般无法撤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经审查后认为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符合其他依法不追诉情形的,检察院可做出不起诉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