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高空坠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哪些

  一、高空坠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哪些

  高空坠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确实被高空坠落的物体砸伤,自己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只要坠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加害行为的,就需要对受害人依法承担高空坠物侵权赔偿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防止高空坠物的规范是什么

  防止高空坠物的规范如下:

  1、固定或看护好自家高处物品。

  2、尽量固定或关好门窗,以免风大损坏玻璃等设施。

  3、如遇大风天气出行,请远离墙体附近,注意高空物体坠落,以免发生危险。

  4、观察建筑用途。

  三、高空坠物致人死亡判几年

  小编提醒您,高空抛物砸死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民法典》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