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收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收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常规材料

  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收养人所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三选一)提供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

  2、特殊材料

  如果是联系不到亲生父母的孤儿,那么就要申请人提供常住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出示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孩子是来自福利院,并且也找不到亲生父母,那么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子嗣证明。

  (2)公安提供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如果是继子女,那么只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与孩子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结婚证明。

  二、收养人能否同时收养多个孩子

  小编提醒您,收养人不能同时收养多个孩子,收养人正常情况下只能收养一名子女,除非收养人无子女或者收养人收养的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那么就可以不受人数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三、关于收养协议的法律注意事项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在签订协议时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写明收养协议具体内容,并对收养协议进行登记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