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复议的流程怎么走
一、拆迁行政复议的流程怎么走
拆迁行政复议申请的流程首先是提出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或者是口头提出申请,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决定是否受理。然后进行案件的审理,最后做出裁决,出具行政复议的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二、拆迁行政裁决要求提交哪些文件
拆迁行政裁决要求提交的文件:
1、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法定要求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三、房屋拆迁的行政裁决是怎样的程序
小编提醒您,房屋拆迁的行政裁决的程序:
1、申请。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
2、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3、文书送达。送达裁决文书。
4、执行。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