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依据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依据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股权转让属于应纳税凭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缴纳时间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税目:由于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税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股票转让所立书据

  财政部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3、税收优惠股权分置

  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三、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

  小编提醒您,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