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事例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中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事例有哪些
建筑工程中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事例有:
1、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根据《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二、工程分包纠纷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工程分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的不同有劳务分包人结算工费,工程分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是提供劳动力,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要与承包人的设备、原材料结合,工程分包人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工程分包需经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