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如何处理现有的婚姻关系

  一、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如何处理现有的婚姻关系

  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按照如下规则处理现有的婚姻关系: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宣告死亡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

  3、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三、申请宣告死亡的主体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可以是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可以是与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当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