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拘役和管制有何异同
一、刑事案件中拘役和管制有何异同
刑事案件中拘役和管制有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事案件中拘役和管制的相同点是:拘役与行政拘留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
二、拘役或管制有案底吗
拘役或管制有案底的,因为两者都是刑事处罚,属于有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三、拘役的追诉时效
拘役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所以一般而言适用拘役的犯罪,追诉期为5年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