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应履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我国公民应履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监督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
3、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和特定主体权利。
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与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国家、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公民基本权利可以放弃吗
可以。小编提醒您,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权益,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公民可以放弃。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宪法规定的义务不可放弃。在我国权利和义务是一对对等关系,享有权利就需要承担义务,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也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
三、公民权利需要保障吗
需要,宪法保障了公民权利。
首先,宪法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界限。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但有少数官员并没有敬畏公权力、尊重人民,如果不对其进行约束,就会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在限制公权力方面,宪法发挥着重要作用,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运行规则,并为公权力设置了多种有效的监督机制。
其次,宪法规定了公权力机关对人权的积极保障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公权力机关的首要目标,也是其拥有和行使公权力的合法性基础。
第三,宪法划定了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边界。与权力相应,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不能任意行使。
最后,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提供支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