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赔偿的被害人应该寻求怎样的救济
一、工伤不赔偿的被害人应该寻求怎样的救济
工伤后不赔偿,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工伤索赔有哪些赔偿项目
小编提醒您,工伤索赔有以下赔偿项目: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医疗费用;
2、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之后的生活护理费;
6、若因为工伤死亡,则赔偿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用;
11、伤残等级在五级至十级且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经过报办机构的同意之后,该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工伤保险都可进行报销,但具体可报销多少,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赔偿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赔偿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