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的基本要求在民事诉讼中是什么
一、证人出庭作证的基本要求在民事诉讼中是什么
证人出庭作证的要求有:
1、证人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2、证人可以正确表达意思。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二、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查明到庭证人身份;
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证人陈述作证;
7、交叉询问质证;
8、法庭补充询问;
9、证人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三、证人出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小编提醒您,证人出庭作证注意事项: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2、一定要实事求是。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识。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接受法官的询问,包括法官对证人有关身份问题的核实。
6、证人在法庭上要准备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主要是案件的原、被告)以及双方律师的质询提问,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律师向你所作的质询。
7、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就自己看到、听到和经历感受到的客观事实直接简要地回答提问,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扩大内容,不要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